高雄市鄭姓富商擁有多間房產,近年出租1間房供呂姓女子做生意,進而到摩鐵開房間,被鄭妻「抓猴」,鄭男簽和解書,願把3間近億元房產給妻,事後反悔挨告,高雄地院判鄭男須履行合約。
今日出版的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鄭妻委託徵信社調查,查出老公與呂女曾在2011年間到中國旅遊,甚至共睡一房。隔年7月5日凌晨,鄭男和呂女投宿基隆市長榮桂冠酒店,當場被業者會同警方查獲;鄭男自願簽訂和解契約,同意把明華路、天祥路各1間房子全部產權,及明華路另一間房子的一半產權,移轉登記到她的名下。
鄭事後反悔,稱遭妻威脅下簽和解書,主張依法無效。承辦法官指出,據當日拍攝照片、光碟內容,未見鄭妻有何脅迫舉動,鄭男又提不出證據,判他敗訴。(陳亮諭/綜合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