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底是不是因撿屍而被脅迫嘿咻?看法官判決就知道!
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43歲文具行李姓老闆與39歲蘇姓人妻發生不倫戀,兩人從95年12月至102年9月間在一起,9月後,蘇女情緒崩潰,在抽屜裡留下「遺書」,主動向老公承認與李男發生性關係,並說95年間,某次酒醉遭李男撿屍帶回旅館性侵,事後李男以此要脅,逼迫繼續發生性行為,她迫於無奈配合,李男卻獅子大開口要300萬元,她受不了,選擇坦白一切。
法官調查,2人跑遍全台摩鐵偷腥,後來蘇女受不了對方要脅,留下遺書並自曝姦情,指稱遭李男性侵及恐嚇取財,法官不採信蘇女說詞,認定2人近7年嘿咻354次,新北地院昨依相姦罪,判處李男、蘇女各徒刑8月,可易科罰金24萬元,仍可上訴。民事部分,蘇女已被判須賠償李妻60萬元慰撫金。(即時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