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人網路分飾父子 拐21女上床
【聯合報╱記者姜炫煥/台北報導】 2010.09.16 03:35 am
男子許顯名在網路分飾父子兩角色,引誘熟女交往後,藉機騙財騙色。雖然士林地檢署認為有21名女子遭騙色,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她們都是自願與許發生關係,只以詐欺罪論處,判許應執行6年2月徒刑,執行前須強制工作3年。
禿頭、相貌平庸的詐欺通緝犯許顯名(55歲)前年3月間在交友網站,張貼混血模特兒理查的照片,佯稱是國外留學生,父親是富商,獨自在台,希望能與台灣女子結婚。
當被害女子與他成為網友後,許顯名即騙稱父親曾遭人電擊下體,不射精會不舒服,甚至會危害生命,希望女友代他盡孝,與父親發生性關係;女被害人同意後,許即以父親身分到約定的飯店,騙被害人上床,事後再以兒子身分感謝女被害人替他盡孝,還問有沒有讓父親很爽。犯案期間,許還自稱是股市高手,誘騙女被害人投資讓他炒股。
北投警分局揭露許顯名騙財騙色惡行後,接到上百通女子查詢電話,但勇於提告的只有24人。她們都是3、40歲的熟女,不乏碩士高學歷或公務員。士林地檢署認定24名被害人中,有21人遭許顯名騙色,依妨害性自主、詐欺等罪,將他提起公訴。
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調閱許自拍的性愛照片,發現大部分的被害人與許發生性行為時,神色從容、表情自然,事後還多次與以「父親」身分出現的許顯名交遊,少數指稱遭強制性交者,前後指述不一,無法證明許以強制手段,壓制被害人的性自主權。
法院認定許顯名詐騙11名女子共約2000萬元,因許願與被害人和解,法院每罪判3月到1年6月不等徒刑,合併應執行6年2月,刑前應強制工作3年。許騙色部分未被法院認同,士林地檢署無法接受,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上訴。
【2010/09/16 聯合報】